校属各单位:
2007年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已于2007年12月20日结束。科技处对本次登记成果中的论文、著作、获奖成果、鉴定成果、专利、纵向项目到账经费、固定资产增值等进行了工作量初步核算。在核算工作过程中发现,一些单位提供给科技处的相关材料不全面或不完整,增加了工作难度,直接影响了工作进度和准确度。为了加快工作进度,做到科研成果登记和工作量计算准确无误,恳请各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以下几个问题:
1. 固定资产增值问题
要求提供购置设备名称、购置经费/万元、购置时间,同时还要提供购置经费来源(注明科研项目名称) ,对不提供购置经费来源者不予计算科研工作量。
2. 论文增刊问题
部分论文有增刊嫌疑,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核实(必要时上中国期刊网进行检索),并提供书面说明,不能证明为正式期刊的此类论文将不予计算科研工作量。
3.论文署名问题
部分论文作者一个人同时署名两个单位,致使作者身份和论文知识产权不明确。为了进一步确认作者的身份和论文知识产权,凡署名两个单位的作者必须提供为什么同时署名两个单位的依据(如博士论文,培养协议等)。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只有在读或毕业博士、硕士与原学习单位可以同时署名两个单位。否则因为作者的身份和论文知识产权不清不予登记和计算工作量。
4、各单位和个人应确保提供的材料准确无误。如发现有虚假现象,将对相应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并影响个人的诚信和项目申报。
科技处
2008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