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充实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工作,加强对科学技术成果的管理,确保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质量,河南省科技厅决定对河南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充实和规范。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学识渊博,学术造诣深厚,具有系统、全面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学科、领域)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工作在科研第一线,综合判断能力强,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讲原则、顾大局、守纪律,工作认真、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技贡献和成就突出,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45岁以下的专家、学科学术带头人及青年专家(归国留学人员,获博士、硕士学位者)以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
请各相关单位采取基层推荐、综合比较、审查把关、集中报送的方法。
三、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中所列内容应逐项填写,不得空缺。其中“工作单位”应完整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学院(部、所)。填写主要学术成就要简明扼要。填写获奖成果应写明国家级或省(部)级、奖种、等级、项目名称、第几完成人等。填写“发表论文(著作)情况”应列出不超过5篇近期发表的专著或代表性论文。
(二)各相关单位对推荐表核实无误后,于4月24日(星期四)前将材料(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推荐表可下载。
(三)工科院系每个单位推荐10名,其他院系推荐5名
联系人:李宝珍 王 治
电 话:63556283
科技处
200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