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做以下要求:
一、根据省教育厅申报要求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对我校项目申报人资格提出如下限制
1、凡承担省杰出青年基金、省高校创新人才等人才项目至今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2、凡没有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申报2007、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教授、博士不得申报;
3、申请者的研究方向必须符合各二级学院(系)学科建设所确定的研究方向;
4、项目申报人资格必须符合省教育厅申报要求即: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在申请年度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者所在学校必须承诺匹配(不低于1:1)所要求的资助经费;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申请者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计划资助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二、申报程序
2、二级学院(系)学术委员会应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和评审,着重从所申请项目是否符合河南省科技发展规划、创新性、可行性以及是否符合本单位学科建设所确定的研究方向、等方面进行论证,将论证充分、最具竞争力的项目(1项)上报科技处。
3、学校拟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系)推荐的项目进行论证,择优推荐2项至学校学术会员会审议,学校学术委员会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要求
1、为保证计划质量和效益,省教育厅限制申报名额,我校限报2项,各有关单位限额申报1项。
2、2009年度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采取网上和纸质并行申报方式。
3、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同意推荐的项目申请者,应根据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意见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定稿后上报科技处,同时上报电子材料。
4、近五年主要创新成果、重要论著要严格按年限要求填写。
5、时间要求:各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向专家评审委员会汇报的ppt(电子版,限定在10分钟以内)于4月25日前上报科技处。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科技处
2008.4.17
附:关于申报2009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06〕3号)和《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精神,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规定,为做好2009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在申请年度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者所在学校必须承诺匹配(不低于1:1)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3、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4、申请者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计划资助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二、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评审名额及方式
2009年度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名额为40名左右。
省教育厅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计划评审工作。评审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研外事处。
评审工作按照学校推荐申报、评审办公室形式审查、学科组初评推荐、申报人答辩、评委会评议投票、省教育厅审定等程序进行。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1、为保证计划质量和效益,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应严格按照《2009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1)规定的数量申报,不得突破。
2、2009年度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方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请人在认真阅读《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如实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并通过“河南省教育厅项目成果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中“通知公告”栏目相关内容。
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登录密码,请与我厅科研外事处联系。
网上申报地址:河南省高校科技信息网“项目成果申报系统”栏目,网址:http://est.hainfo.edu.cn/。
网上申报时间:2008年4月18日―5月8日。学校教师申报时间截至5月6日24:00,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提交时间截至5月8日24:00。
3、纸质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包括附件)。每单位汇总清单(附件3,Excel格式)2份,每项《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型),其中一份附完整相关材料即可。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在河南省高校科技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4、各申报单位应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进行择优遴选,由校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报送我厅科研外事处。
联系人:魏 涛 张水潮 电 话:0371―69691767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名额分配表
学校层次 | 类别(高校) | 限额(项) |
综合及具有博士学位 授予权高校 | 郑州大学 | 10 |
河南大学 | 4 |
河南农业大学 | 3 |
河南理工大学 | 3 |
河南师范大学 | 3 |
其他普通本科高校 | 2 |
普通专科高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