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做以下要求:
一、根据省教育厅申报要求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对我校项目申报人资格提出如下限制
1、凡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计划资助者不得申报;
2、凡没有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申报2007、200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教授、博士不得申报;
3、申请者的研究方向必须符合各二级学院(系)学科建设所确定的研究方向;
4、项目申报人资格必须符合省教育厅申报要求即: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在申请年度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认真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二级学院(系)学术委员会应从人才项目的角度择优推荐竞争力强的申请者,同时应对申请者拟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和评审,着重从所申请项目是否符合河南省科技发展规划、创新性、可行性以及是否符合本单位学科建设所确定的研究方向等方面进行论证,将论证充分、最具竞争力的项目(1项)上报科技处。
3、学校拟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系)推荐的项目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进行论证,择优推荐至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学术委员会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要求
1、2008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共评选12项。其中6项由教育厅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为保证申报质量,我校进行限额申报,各有关二级学院(系)限报1项。
2、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同意推荐的项目申请者,应根据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意见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定稿后上报科技处,同时上报电子材料。
3、近五年主要创新成果、重要论著要严格按年限要求填写。
4、时间要求: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向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汇报的ppt文档(电子版,限定在10分钟以内)于6月5日(星期四)前上报科技处。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四、学科范围
按照以下学科归口申报:(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 政治学;(6)马克思主义理论;(7) 社会学;(8) 民族学;(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艺术学;(16) 历史学;(17)管理科学与工程;(18)农林经济管理;(19)公共管理;(2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1)综合研究。
五、申报费用另行通知。
科技处
2008.5.21
附
关于2008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政〔2008〕360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3号)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06〕3号),教育厅决定自2008年起开始实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通过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社科人才队伍。现将2008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在申请年度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者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计划资助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二、学科范围
按照以下学科归口申报:(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 政治学;(6)马克思主义理论;(7) 社会学;(8) 民族学;(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艺术学;(16) 历史学;(17)管理科学与工程;(18)农林经济管理;(19)公共管理;(2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1)综合研究。
三、评审名额及方式
2008年度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评选名额为12名。其中,教育厅资助名额6名,由教育厅给予5万元的经费资助;非教育厅资助名额6名,其资助经费由所在单位统筹解决。资助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一次核定,当年拨付。资助期限为3年。各申报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对申报人员严格把关,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获得教育厅资助经费的申请者所在学校须保证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四、过程管理
1、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入选者在资助期间每年须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年度进展报告》,并附相关材料,所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于12月1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当年计划的执行情况。
2、入选者在资助期结束后3个月内,要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社政处组织有关专家验收。
3、入选者所在高校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账,据实列支,专款专用。资助期限结束后3个月内,由有关高校单独编制《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决算汇总表》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
五、申报方式及要求
1、2008年度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包括附件)。每项《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型),其中一份附相关材料即可。同时报送《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的电子稿。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