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8-08-07   浏览次数: 25


校属各单位:
    2009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次集中申报和受理的计划项目包括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其它科技计划项目的受理另行安排。为做好2009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请人注意下列事项:
    一、2009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特点
    1、省级重点实验室只能申报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只能申报科技攻关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项目主要负责人每年只能承担一个项目,已获得省计划项目支持但尚未结题的,不能申请新项目;对现主持承担有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基础研究类在研项目,或以往主持承担过国家、省基础研究类项目未结题者,不能申请新项目。
    3、计划项目单项经费限额参照2008年度限额
重大科技攻关计划不低于5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计划不低于30万元;重点科技攻关、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不低于10万元。其他各类计划项目视工作量确定。软科学项目2/3经费采取招标方式进行,1/3经费用于支持普通项目,且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4、对大部分科技计划继续采取限额申报。具体2009年度省科技厅给我校分配的申报各类科技计划指标为: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农业攻关项目3项,工业攻关项目20项,社会发展攻关项目3项;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转化项目、社会发展转化项目、工业转化项目均不限制申报数量;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项目5项,省级重点实验室3项;软科学研究5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不限制申报数量。
    5、200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除填报项目申请书外,同时填报项目经费预算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经费预算申请书分别装订,并注意标明计划类别和所属领域。
    二、申报办法
    1、 二级学院(系)推荐:本年度我校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继续以各二级学院(系)为单位进行。项目申请人必须认真、详细阅读省计划项目指南和申报指南,所报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批南,符合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避免随意性和完全个人兴趣性选题。项目申请人将打印后的申请书和项目经费预算书上报各二级学院(系)。为保证我校申报项目的质量,各二级学院(系)要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和人员进筛选的把关,所申报项目需经二级学院(系)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项目要紧扣本部门学科建设、优势学科方向和学位点拟争取学科。各二级学院(系)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负责,排序后按照分配指标数上报科技处。
    2、 科技处审查:科技处对二级学院(系)申请人的资格、选题是否符合项目指南、是否符合二级学院(系)的主要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指导和审核,审查不合格者扣减相应二级学院(系)的申报指标,剩余指标重新分配或筛选。
    3、 项目申请书相关信息的录入:对通过科技处审查的项目各二级学院(系)通过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录入本单位申报项目,完成后导出数据到软盘,连同项目申请书与经费预算申请书报送科技处。申报系统可通过河南省科技网下载(http://www.hnkjt.gov.cn)。
    三、申报项目的相关资料和获取方法
    1.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09年度);
    2.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09年度);
    3.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申请书;
    4.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请书;
    5. 科技计划项目基本信息申报系统软件。
    以上资料均在河南省科技网下载(http://www.hnkjt.gov.cn)。
   四、申报要求与时间
    1、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对我校项目申报人资格提出如下限制:凡承担市级以上(含市级)的项目至今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凡没有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07、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教授、博士不得申报。
    2、凡申报科技攻关类计划项目的,必须同时提交与企业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或合同,有经费到账者优先支持。
    3、鼓励与企业合作联合申报,我校作为第二或第三单位联合申报者,必须提交与外单位合作协议书。
    4、机关及教辅人员必须从相关学科二级学院(系)申报,科技处不受理机关及教辅人员的直接申请。
    5、填写项目申请书、向项目申报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的统一要求:申请单位 郑州轻工业学院;推荐部门 河南省教育厅;单位概况如图示  
    6、根据省科技厅分配给我校的申报各类科技计划的指标,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申报数量限额如下:科技攻关计划--农业攻关项目3项,以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为主,可以申报2项,鼓励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社会发展攻关项目3项,法政系申报1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工业攻关项目20项,功能材料研究所、电气自动化研究所、机电工程研究所、烟草技术工程中心、公共安全及应急管理研究中心各1项;电气信息工程学院3项、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3项、机电工程学院3项、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3项,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1项,技术物理系1项,艺术设计学院1项;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5项,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系、技术物理系各1项,信息化电气重点实验室、表界面科学重点实验室各3项;软科学研究5项,营销科学研究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各1项;经济与管理学院、体育系各1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不限制申报数量,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7、时间要求:(1)2008年8月15日(星期一)前凡申报农业类、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的单位(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法政系分配指标除外)上报项目申请书1份;
    (2)2008年8月25日(星期一)前各二级学院(系)应将本单位所申报项目申请书初稿1份及与企业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合同)等材料上报科技处,科技处将对项目申请人资格、所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指南要求等进行审查;
    (3)2008年8月29日(星期五)前将正式的纸质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经费预算申请书各一式1份上报科技处,由科技处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与内容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4)2008年8月31日(星期日)前将定稿的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申请书电子文档随同纸质材料一并上报科技处,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申请书(各一式6份)和二级学院(系)签字盖章的2009年度省计划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一式1份)。
    8、河南省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基金支持计划预申报安排:
    (1)2008年8月25日(星期一)前向科技处提交省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基金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1份,各二级学院(系)申报指标如下:省杰出人才计划项目1项,省杰出青年基金支持计划项目3项。
    (2)2008年8月底科技处拟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报省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基金支持计划者进行校内评审,并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
                             科技处
                       200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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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