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8-09-24   浏览次数: 21


   为做好2009年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申报项目的命中率,科技处决定对申报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工作提前进行布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09年度项目指南后,科技处将根据新情况发布更新的通知。
1、请各院系积极行动起来,提前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进行布置。本年度继续将申报数量分解到各院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为:材料与化工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等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少于10项,经济与管理学院、技术物理系、数学与信息科学系申报数量不少于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为:经济与管理学院、法政系各4项;外语系、艺术设计学院各3项;体育教学部2项。
要求各院系教授、博士都要作为项目负责人积极申报,若连续两年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教授、博士,不得申报其他各级纵向科技计划项目。
2、各院系要组织专家认真研究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反馈意见,对本单位2008年度落选项目积极修改。对拟新申报项目参阅2008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及基金申报注意事项,加强人员组织,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按照申请书的各项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特别注意活页论证的提前准备);各院系学术委员会要组织专家对本院系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与指导,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3、本次申请书暂时仍用2008年度版本,国家基金委发布新版本后进行替换。申请书要求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制,并将签名页做为封底。校内预审报送材料只需一份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今年我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行校内专家二次预评审制度,科技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两次预审:
(1)第一次预审:各单位在2008年12月1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预审,并于2008年12月下旬将申请书预审意见反馈申请人进行修改。
(2)第二次预审:各单位将修改后的申报材料(其中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于2009年1月10日前统一上报科技处,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第二次预审,并于2009年3月5日前将申请书预审意见反馈申请人进行再修改。
5、针对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及信息反馈存在的问题及2008年申请注意事项,科技处将作专题介绍。申报和填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具体事项科技处将在近期下发通知,请各单位注意校内网络办公中的通知,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科技处
                                          2008.9.23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