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2008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包括: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和一般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
1、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增强我校争取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竞争力,学校特设立了校内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为下一步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打下良好基础。该基金的考核首要目标是省部级重大项目或国家级项目的申报情况,然后才是论文或专利。因此在选择题目时,应该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性,并且要与国家和河南省科技发展规划以及所在单位的学科建设重点发展方向相符合,而不是单纯的依照科研兴趣选题。同时对于市场急需的技术开发项目也可以申报,要求项目完成后实现技术转让或产业化,技术转让费不低于50万元。
2、2008年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申报资格与要求:
(1)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的申请者必须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中级或以上职称;工作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有足够的时间去承担和完成项目;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研究小组。
(2)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该项目未完成前,不得申报本项目。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3)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按学科申报,重点面向具有硕士授予权的二级学院(系)。每个具有硕士授予权的二级学院(系)结合学科建设和硕士点建设,推荐2项,其他院、系推荐1项,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论证和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科技处。
(4)机关及教辅人员必须从相关学科二级学院(系)申报,科技处不受理机关及教辅人员的直接申请。
二、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
1、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是我校正式聘用的教职员工,一般应具有中级、副高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不含教授),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应能够直接承担项目的具体研究工作,并能投入充分的研究时间。
2、在研校科研基金、没有结项的硕士、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项目未完成前,不得申报本基金项目。
3、本年度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继续实行按学科限额申报,各单位向学校推荐的申报名额如下:
材料与化工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系、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各限申报4项;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法政系、外语系、信息与计算科学系、技术物理系、体育系等单位各限申报3项,其他单位各限申报1项。机关及教辅人员必须从相关学科二级学院(系)申报,科技处不受理机关及教辅人员的直接申请。
三、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及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的资助范围及管理按《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报具体事项安排:
1、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和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在封面上注明申报类别。两类基金项目须准备8-10分钟的PPT答辩汇报材料。申请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3份。
2、申请者将申请书上报所在二级学院(系),经二级学院(系)学术委员会评议、筛选并签署意见后,以二级学院(系)为单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统一报科技处。
3、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和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通讯评议初选和现场汇报、答辩等形式,最终确定建议资助项目名单。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重在项目质量,弱化项目申请单位的名额分配。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组织校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汇报、答辩等形式,最终确定建议资助项目名单。
4、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的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和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上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最终资助项目。
五、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及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10月13日(星期一),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
200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