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近期将对2006年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包括部分2005年延期项目),对2007年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校属有关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填报有关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及中期检查依据:
1、项目负责人所填报的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2、项目负责人所签定的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协议书。
二、结项验收及中期检查上报材料要求
(一)、结项验收材料要求:
1、《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1份。
2、研究总结报告1份(要求不低于一万字)。
3、发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论文原件审核后退还)。
4、其他证明材料1份(鉴定、结项、专利、奖励证书等)。
(二)、中期检查材料要求:
1、《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1份,其中项目完成情况部分不得少于1000字,表格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2、发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论文原件审核后退还)。
3、其他证明材料1份(鉴定、结项、专利、奖励证书等)。
以上材料以二级学院(系、部)为单位统一向科技处提交(已通过鉴定或结项的项目,仍需按要求提供中期检查材料)。
三、结项验收及中期检查的形式
2006年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及2007年度中期检查材料上报科技处后,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将采取项目负责人当面汇报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需准备PPT文档(时间不超过10分钟),就所做的工作向专家汇报,接受专家质询。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一般校内科研基金项目只需按要求提交材料,接受专家考核。
四、结项与中期检查的范围及时间要求
1、2006年度学校批准立项及2005年度延期结项的校内科研基金项目须申请结项。
2、2007年度批准的校内科研基金项目须进行中期检查。
3、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3日(星期一)。
无特殊原因者,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延期结项,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评审委员会有权终止该项目,且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新的校内科研基金项目;不按时、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或者没有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视同放弃该项目,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评审委员会同样有权终止该项目,并按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处理。
4、凡承担校内科研基金项目没有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研究项目。
2、2006年校内科研基金须结项项目
3、2007年校内科研基金须中期检查项目
科技处
200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