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市科技局关于推荐2008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侯选人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8-10-22   浏览次数: 27


                 郑州市科技局关于推荐2008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新郑港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委局,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郑州市政府令第128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08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取得了重大成果,引起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对推动社会发展做出了特别重大贡献的(申报人必须为所在单位的正式职工,聘用、临时及其他人员不得申报);

     2、在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为郑州市的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申报资格

申报者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2006年以来曾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郑州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之一的;

     2、本人为项目第一完成人。担任领导职务的,必须是项目的主持者,有创造性的贡献;

     3、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4、年龄不超过65周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存在专利或成果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二)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

(三)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调查,或在行政处分期间的;

(四)有偷漏税行为的;

(五)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不宜参加评选的。

(六)已获过此项奖励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推荐单位

申报人须经下列单位或个人推荐:

(一)县(市)、区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

(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

(三)驻郑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四)大中型企业;

(五)行业协会、学会;

(六)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应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填署意见。

五、提供材料
  推荐郑州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候选人,必须填报《郑州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推荐书》,后附如下附件材料:

     1、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如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专利授权证书、行业准入证明、新药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效益证明:工业类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证明;农业类由相关部门开具推广应用的产值、效益等证明(原件);

     4、所在单位提供综合治理证明、环境保护证明、安全生产证明;个人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综合治理证明,担任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还应提供纪检证明(原件);

     5、免冠照片电子版;

     6、其他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装订2套,装入资料袋中,并注明被推荐人姓名、工作单位、推荐单位、联系电话。

推荐书和照片电子版发至kjjcgc@126.com。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于10月21日--- 11月10日将推荐材料报郑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科技局成果市场处)。

《郑州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推荐书》及有关奖励文件请到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郑州科技港        http://www.zznet.com.cn

郑州技术交易网    http://www.zzjsjy.com

报送地址:郑州市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市科技局二楼  成果市场处

联 系 人:赵  阳   李  伟      联系电话:67185358

 

附件:《郑州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推荐书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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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