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2008年工作要点》(郑轻院党【2008】10号)第八条“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和岗位聘用工作”的要求,现就制定、完善各管理岗位的岗位职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目前岗位设置情况,制定、完善各单位处级和科级各个岗位的岗位职责。
  二、各院(系)需制定、完善的管理岗位职责包括:
  1、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2、院长岗位职责
  3、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4、副院长(教学)岗位职责
  5、副院长(科研)岗位职责
  6、院(系)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7、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8、院(系)分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三、机关、教辅各部门需制定、完善的管理岗位职责包括:
  1、部门工作职责
  2、处长(部长、主任)岗位职责
  3、部门设置的各副处长(副部长、副主任)岗位职责
  4、部门各科室工作职责
  5、部门各科长、副科长岗位职责
  请各单位于5月18日前将上述各岗位职责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zzb@zzuli.edu.cn.
   
    
                  党委组织部
                  200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