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部门: 图书馆   发布时间: 2006-02-20   浏览次数: 16


各位读者:

  为方便读者,图书馆规定读者所借图书在寒假内到期的,在开学后两周内归还,不作过期处理。因此,凡在图书馆所借图书有寒假到期的读者,请尽快在开学后两周内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还书或续借手续,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的麻烦。

图书馆

200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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