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申报职称的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发给你们,要求:
1、申报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的教师教师填写此表
2、申报职称的教师本人只填写左边半面表格的内容
3、右边半页表格的内容由教务处统一填写
4、各院(系、部)在系部考核一栏盖章
5、各院(系、部)将本部门申报职称的教师考核表收齐后必须于2002年10月5日12:00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教务处
2002年9月30日
附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