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艺术教育工作,促进高雅艺术的普及和推广,使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院学生对艺术歌曲的鉴赏能力,艺术教育中心将于5月在全院范围内举办《五月的歌声》艺术歌曲比赛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 比赛内容
参赛曲目应选择健康向上、艺术性、文学性较高的中外艺术歌曲,能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理想追求,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
二、 比赛形式
以独唱为主,也可采用重唱、小合唱的形式(小合唱不超过15人),一律运用钢琴伴奏(钢琴伴奏由艺术教育中心教师承担)。演唱方法运用美声或民族唱法。
三、 参赛方式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以系(部、分院)为单位进行,每单位选送2个节目参加学院组织的决赛。于4月10日前将参赛节目(选手名单、参赛曲目)送交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教2楼406室)。
四、 评奖办法
本次比赛将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
艺术教育中心
200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