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有关处: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例行检查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教学检查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评估与建设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从第十周到第十二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例行检查内容
①检查任课教师的各个教学环节: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教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及平时成绩等情况。
②检查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大纲的执行情况、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课程设计、各种实习报告及批改等情况。
③检查各教学基层单位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教学文件的存档和管理情况,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情况等。
④在检查过程中,安排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2、专项检查内容
①集中检查2002年上半年以来的试卷情况(由校评估办安排)。
②由教务处组织全员评教活动。
③检查2002年下半年以来各学期期初、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
④检查本科98级-2000级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二、检查方法
1、本次检查以各院(系、部)检查为主,学校按评估办工作安排组织专项检查。
2、各院(系、部)成立以院(系、部)主任及系级教学督导组成员为主的教学检查小组,安排所属教研室、实验室的自查工作。
3、各院(系、部)根据本单位情况安排任课教师座谈会(形成书面材料存档)、本专科学生座谈会(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广泛收集教学信息。有关管理干部按要求进行听课。
4、学校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人员、校督导室成员及评估办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到教研室,检查试卷等。
5、由教务处组织学生开展全员评教,评教结果将以适当形式公布。
6、易斯顿(国际)美术学院及其他校外二级学院参照以上检查内容和要求自行组织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分别报教务处教学科和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办。
三、检查总结
1、各院(系、部)在全面检查的前提下,于十三周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总结材料报教学科。
2、教务处汇总各方面情况后向学校汇报,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
教务处
200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