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05-04-08   浏览次数: 29


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第7周开始下达并落实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本次任务安排首次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请各单位按以下安排执行。

   一、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的依据:

各年级本科专业均以新整理的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为依据,2005级各专业(除新增专业)按2004级计划执行。教务处在下周一之前将计划电子版发到各院(系)主任信箱中。

   二、要求:

    应统筹安排本科、研究生、高职高专等不同层次以及理论课、实验课、课程设计,生产实习等不同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

1、对本科课堂教学任务,应按“教授、副教授、讲师、硕士、外聘教师”先后顺序安排教师,确保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

2、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应安排在本科课堂教学以外的其他教学环节。

3、应考虑可预见的情况,避免执行过程中进行任务调整,如教师考研、外出进修、新进人员、外聘教师等情况。对特殊情况,应提前做出调整预案。

    三、说明:

1、选修课和必修课教学任务应同时下达、同时安排,学校对选修课和必修课统一管理、统一要求。各单位应切实做好选修课的组织申报工作,填写任务安排表。

2、对上新课的教师,各院(系、部)应给予多方面的帮助并严格把关。新开设的选修课须同时提供教学大纲、课程简介。

3、需跨系合班组织上课的,应参考教务处印发的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计划中有关专业实践环节的安排,以避免冲突。

4、社科、人文类课程应尽可能按180人以上规模组织教学。

5、需分段上课(如:集中在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上课的情况)的课程应在教学任务(初步)上予以说明。所有课程周学时尽可能按2、4安排。

6、需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应在教学任务(初步)备注栏中注明。

7、教学任务(初步)中的内容应清楚填写,尤其应标明合班上课情况(课头)。

8、任课教师的周学时数不能过高,师资不够应积极外聘,外聘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讲师及以上职称。对外聘和返聘教师,在教学任务(初步)“考试周次”栏中注明。

9、各院(系、部)对聘任的非本单位教师的教学任务负责落实和管理。

10、教学任务(初步)由承担任务的教学单位签字盖章。教学任务(初步)一式3份,承担教学任务的教研室留一份,承担教学任务的院系留一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一份。教学任务(初步)中任课教师应由教师本人签名,并在备注栏准确填写职称和学位。(备注栏中按职称、学位、外返聘、多媒体等顺序填写)

11、教学任务的安排环节较多,为避免不必要的反复,各单位要顾全大局、克服困难、周密安排、严格把关,课表一经排定,将从严控制调课。

    四、时间安排:

        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时间和要求

周次                要求

七 启动2005-2006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

八 各院(系、部)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核对2005-2006第一学期开课计划。

九~十 各院(系、部)打印教学任务(初步),落实教学任务,第十周周末前,将落实的教学任务(初步)和选修课任务安排表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十一 教学研究科审核

十二 教学研究科将审核后的教学任务(初步)反馈到各教学单位

十三 各院(系、部)教务员将本单位教学任务输入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十四~十五 教学研究科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审核教学任务

十六 教务科安排课表

十七 各院(系、部)核对课表

十八 教务科组织全院任选课学生网上选课

十九 各院(系、部)安排实验课课表

二十 个别调整、下发课表

                                                                教务处

                                                            2005年4月7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