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名师和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05-04-08   浏览次数: 34


各院(系、部):

   为了突出教师在学校办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学校决定,在全校教学一线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和2005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正常教学任务(含公共课、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实验课)的在职教师。

   本次教学名师限副高职称以上。

二、推荐名额

   按本单位副高以上职称在职教师(含实验指导教师)总数的7%推荐教学名师候选人;

   按本单位在职教师人数的4%推荐教学优秀奖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依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郑轻院[2004]69号)及《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郑轻院[2005]25号)执行。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1、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动员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2、申请教学名师应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名师奖推荐表》一式2份、并准备背景材料;

申请教学优秀奖应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优秀奖申请表》(一式2份),并准备背景材料。

各教学单位应在本单位内公布推荐结果,公示背景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在4月28日前完成推荐工作,按推荐名额将推荐结果和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科。

3、学校在各院(系、部)推荐的基础上,于5月上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优秀奖人选,经公示后,报学校批准。

4、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教学名师的推荐结果,5月份组织课堂教学录像或专题报告录像(针对本学期无课的老师)。6月上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名师人选,经公示后,报学校批准。

附:1.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

    2.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教学优秀奖申请表

                                                       教务处

                                                    2005年4月7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