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我校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自本学期开始增加了一些补充规定,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学期的实验教学安排情况,按要求尽快布置本学期的实验室开放工作。
一、实验室开放包含实验教学内容、仪器设备使用等方面的开放。实验教学内容包括计划内教学内容、提高性内容、参与教师科研型、学生自带题目型等形式。全校各类实验室均应面向学生开放,实验技术人员上班时间应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教学相关的工作,方便学生随时进实验室学习。
二、学生在实验课以外的时间进入实验室学习,必须在《实验室开放记录本》上进行登记。
三、实验室所有开放内容必须先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申报备案,未认真履行申报手续或开放过程不认真,均不计算工作量。
四、实验室开放应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管理办法》及下述补充说明执行。
五、补充规定:
1、所有申报的开放项目均必须附上《开放实验项目教学日历》(附后)。
2、专业实验室开放
专业实验室接触到的学生相对较少,此类实验室安排的开放项目适合学生兴趣小组参加,学生人数以不超过10人为宜。在一个学期内完成的开放项目,总学时不能超过30学时。对于比较大的开放项目可在一年内完成,但总学时不能超过60学时。学生在开放实验室从事这类实验项目的研究应有明确的目的性,应紧密联系学科性竞赛的动向,积极培养后备力量。
3、基础、专业基础实验室的开放
①、开放学时一般应低于15学时。开放内容应是因受教学课时的限制,有些内容又必须让学生掌握,根据实验室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有选择地安排学生进入实验室学习。或者因部分学生基础较差,需重做的实验。
②、严禁将计划内未讲到的内容作为开放内容提前组织学生做实验。
4、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履行逐项审核制度,并安排相关人员论证其可行性,加强实验室开放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期末验收工作。
六、各教学单位在搞好教学实验室开放的同时,应采取措施,积极实施科研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适应实施实验教学活动的场所的开放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26日前将实验室开放计划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材料手续应齐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jjxk@zzuli.edu.cn)。
注:本通知共有三个附件。与实验室开放相关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63556296。
教务处
2006年9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