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我校第六批教改项目总结验收及申报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06-09-30   浏览次数: 36


 

各院(系、部)、有关单位

我校2004年批准立项的学校第六批教改项目已进行二年时间,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04]73号),学校计划近期进行第六批教改立项的总结验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的鉴定和评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教改立项的总结和验收

2004年学校批准的第六批教改立项项目均须参加本次教改立项总结验收工作,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学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详细说明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各单位应认真对本单位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推荐和初审意见及《郑州轻工业学校第六批教改项目总结验收情况统计表》。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在各单位初审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验收。

1、项目已完成并经过教学实践检验,具有示范作用和应用推广价值,且有公开发表或已完成较高水平的相关教研论文的教改项目,可推荐参加校级教学成果鉴定和教学成果奖的评选,该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整理项目背景材料并单独装订成册,背景材料要求真实且与课题直接相关。原则上,推荐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必须有公开发表的高质量的相关教学研究论文。

2、项目有一定进展,仅取得阶段性成果尚未最后完成的项目,可在总结基础上申报第七批教改立项;

3、项目没有进展或成效不明显的,总结后结题。

院(系、部)应将上述材料于1026日(第八周星期四)前集中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学校验收和第六批教改项目经费报销集中在第九周进行。

二、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申报和评审

在完成学校第六批教改项目总结、验收工作的基础上,对立项二年以上,取得明显成效并经过教学实践检验,确有示范作用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教改项目,可申报本次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要在调查论证、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严格审查评审的基础上,按不超过本部门立项项目总数的35%推荐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被推荐项目应填写《郑州轻工业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三份,整理相关论文、实事背景材料一套,各单位应将推荐报告和上述材料于1026日前集中报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将在11月上旬组织院教改项目评审委员会对第六批教改立项进行审查验收、对申报的优秀教学成果进行鉴定和评审,评定结果经学校批准后公布。

下一批教改立项工作的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提前做好论证工作。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第六批教改项目汇总表

   2、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 、郑州轻工业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

        4、郑州轻工业学院教改项目总结验收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0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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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