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学生班级:
本学期校督导室针对全校选修课进行了专项检查,近期,教务处又深入课堂对所有选修课进行了普查,并调查了部分任课教师和学生,的确不同程度地存在轻视选修课问题。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任意选修课程管理办法》,为了保证选修课的教学质量,进一步突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再次明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1、加强课堂管理,对课堂教学秩序负主要责任。教师应采取有效方式严格考勤,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和平时成绩记载,对学生应要求到位,管理到位。
2、对选修课的要求与必修课相同,要认真备课,按课程的教学日历认真组织教学,充分认识到正确、科学的教学方法和先进、实用的教学内容是影响学生学习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3、严格考核程序,参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对缺课达总学时1/3的学生取消考核资格,该课程按“不及格”登录成绩。要求在本学期的选修课总结中,另附学生考勤记录(复印件)。
4、对未经批准的调停课、考核不认真、成绩认定无依据、忽视课堂管理、学生意见大等问题,一经核实,按《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学校对教学计划内的各类课程的基本要求相同,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服从任课老师的安排和要求。
2、对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课者,按《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修订)》第十五条执行。即:本学期所有缺课次数累计达10-19学时者(含选修课),给予警告处分;达20-2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30-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达40学时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每个本科生四年内可选修的课程学分暂按毕业要求的最低选修学分的120%进行限制,对于因学习态度等原因造成选修课学分完不成者,不再追加选课机会,将直接影响其毕业证的获得。对选修课成绩较好者,根据个人专业需要,可追加一定的选课机会。
三、对管理部门的要求
1、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开设的课程负责,要组织听课、检查;教务处将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选修课的教学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如任课老师、学生)按规定严肃处理。
2、课程结束后,各选修课任课教师应按要求认真总结,如实填写《选修课总结表》,相关教学单位应认真审核,对总结中的不实内容,将追究责任。
3、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任意选修课程管理办法》的规定,选修课工作量按实际执行学时和抽查时的学生人数核算。
教务处 学生处
2006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