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教育部下发的2007年1号文、2号文针对实践教学提出了很高要求,特别提到要建设500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5000个大学生创新性训练计划项目。这些对实验教学资源优化、共享,对实验教学管理、实验教学改革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实验室开放是实现这些目标的有力措施之一,为了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学期的实验教学安排情况,按学校要求尽快布置本学期的实验室开放工作。
实验室开放应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及《实验室开放补充规定》执行。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履行逐项审核制度,并安排相关人员论证其可行性,加强实验室开放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期末验收工作。在搞好教学实验室开放的同时,应采取措施,积极实施科研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适应实施实验教学活动的场所的开放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22日前将实验室开放计划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材料手续应齐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jjxk@zzuli.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与实验室开放相关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63556296。
附:1、《郑州轻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2、《实验室开放补充规定》
教务处
200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