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入2006-2007学年实验教学信息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07-04-17   浏览次数: 21


 

各院(系)、实验中心:

每学年我校实验教学方面的数据统计信息均要向省教育厅报送,然后由各省汇总报送教育部。以前只要求上报汇总数据,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汇总后直接上报。但自2006-2007学年开始,教育部要求各高校上报更加详细的信息,并且上报内容及项目增加很多,需要各教学单位共同参与才能完成此项工作。为了搞好这项工作,特作以下要求:

1、此项工作将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以后每学年均进行。请每个教学单位考虑到工作的稳定性,安排一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此项工作负责人与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解决。

2、各实验分室均应安排一位熟悉实验课程情况的教师负责信息的填报,力求信息上报准确、完整。

3、本学年相关信息应在2007425前录入完毕。

4、录入内容: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以实验中心为单位录入)

上报内容:上述三个表数据(.txt文档格式)的电子文档、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SZ1)纸质表格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话63556296,办公楼319室。

 

说明:1200714日已对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的信息录入工作进行了布置,但有个别单位至今未完成。

2、本次请各教学单位在第一学期数据录入的基础上,追加第二学期内容,将本学年的完整信息录入系统。

3、数据应直接在系统中录入,不要录入在自制的表格中。

 

附件: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用户手册

 

 

                                                  教务处

                                           200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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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