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07-05-10   浏览次数: 61


各院(系):
  为维护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保证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0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应成立以教学负责人为组长的审核小组,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及《郑州轻工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实施细则》中的条款进行认真审核,准确确认表一、表二和表三的相关信息。
    二、毕业生毕业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我校学籍,同时达到下列条件的学生方可毕业:
    1.思想品德(操行)合格;
    2.修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
    3.完成各种实践教学环节,毕业实习及论文(答辩)合格。
    三、申请学士学位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我校学籍,德、体合格,学习成绩优良,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具有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
1、在我校学习期间,补考或重修学分在30学分以下(含30学分),专升本学生补考或重修学分在15学分以下(含15学分)。
2、在我校学习期间,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符合学校规定的标准。
    四、 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各院(系)根据本届毕业生就读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认真核实本届毕业生所修读的课程情况,包括人才培养计划要求的所有课程(含实践环节)。将结业学生的“应修学分”、“已修学分”、“未取得学分”及未取得学分的课程门次等信息,根据填表说明填写在表一中,同时将结业学生的不及格课程名称填写在表二中。
2、各院(系)应严格对照学位条件的要求,认真审核具有毕业资格学生的补考或重修学分、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并将不具有学位资格的学生信息根据填表说明填写在表三中。
    五、要求
1、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是一项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各院(系)应组织审核小组成员,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各项材料的统计、核对工作。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各院(系)组织的毕业(学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复核,以确保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材料准确无误。
2、各院(系)应于5月25日之前,将本院(系)对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的审核情况写出书面总结,连同填写的表一、表二和表三报教务处教务科,并将电子文稿及表格发至:jwktang@zzuli.edu.cn
 
请下载:毕业资格审核表: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