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分团委、直属团工委、团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在全团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的意见》精神,为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职能,使共青团工作在加强高校德育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时时处处都能彰显时代的先进性、组织的先锋作用和团队的优越性,为使我校共青团工作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团员青年成长成才,为团学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特在全校各级各类团组织中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检查活动,现就检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反馈阶段和整改和检查阶段。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06年4月7日――4月15日
(二)反馈阶段:2006年4月17日――4月29日
(三)整改和检查阶段:2006年5月8日――5月26日
三、具体要求:
(一)自查阶段
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各基层团组织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干部配备、团组织相关活动等情况进行自查。
2、认真填写《基层团组织建设自查细则》,依据自查情况评定优、良、中、差;
3、在自检结束后,按实际检查情况写出自查报告,于4月15日前交至团委办公室。
(二)反馈阶段
根据各院(系)分团委提交的自查报告,校团委将及时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内容和方向。
(三)整改和检查阶段:
各院(系)在限定时间内,结合校团委提出的基层团组织建设意见,针对本院(系)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于5月26日前交至团委办公室。团委将分批分期对各院(系)基层团组织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200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