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6〕209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全校范围内各类实验室。
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与核材料管制、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十三个方面。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中心)要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到位,防止责任逐级弱化,打通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完善分级分类、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将安全宣传培训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通过常态化、多元化培训提升师生风险辨识、规范操作及应急处置能力,尤其做好初次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准入教育与应急培训,使“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安全工作思想根基。
2、认真对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根据上级部门培训指导要求及学院自身特色制定自查方案,全面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隐患动态清零、见底见效,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学校将在各学院(中心)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进行抽查,采取查阅资料、随机走访等方式对实验室进行督查。2026年5月下旬,河南省教育厅将对学校进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26年5月18日前,请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见附件)电子版Excel及盖章后PDF版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sbc@zzuli.edu.cn。
联系人:李燕燕,联系电话:8660829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5月13日
附件1 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pdf
附件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pdf
附表3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