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群)暨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培育学科(群)建设成效期末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6-04-30   浏览次数: 161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群)暨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培育学科(群)建设成效期末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系统总结我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特色骨干学科(群)及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培育学科(群)建设成效,高质量完成期末验收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与责任主体

本次期末验收严格对照省教育厅立项备案的建设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开展,覆盖我校以下建设主体,具体承建单位及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牵头,各职能部门按照省教育厅验收要求协同配合完成相应工作。

(二)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2个)

(1)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群(B类),承建单位: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电气装备智能制造学科群(B类),承建单位: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牵头)、机电工程学院。

(三)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培育学科(群)(1个)

(1)氢能科学与技术学科(群),承建单位:新能源学院。

二、核心工作任务与分工

(一)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期末验收工作

     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统筹负责,牵头完成《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成效期末验收简况表》《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期末验收自评报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省教育厅验收要求积极配合,具体分工后续发工作群。

(二)特色骨干学科(群)、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培育学科(群)期末验收工作

各承建学院为对应学科(群)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学科(群)验收评估全流程工作,具体任务包括:

(1)严格对照省教育厅验收通知和《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建设规划》,填写《期末验收简况表》,并高质量编制《期末验收自评报告》;

(2)系统整理归档支撑材料,确保每项成果、每个数据均有对应支撑;

(3)登陆“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成效监测平台”(简称“双特平台”,另发),按平台要求填报相关成果成效数据信息,上传对应的支撑材料;并上传期末验收自评报告。

(三)现场考察或抽查

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建设高校、学科(群)进行现场考察或抽查。重点听取建设成效和5项代表性成果汇报,审阅相关原始材料。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三、时间节点与材料报送要求

(一)2026年5月9日前:各承建学院完成学科(群)数据简况表、自评报告初稿、支撑材料分类整理,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各相关职能部门完成特色骨干大学验收所需的相应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二)2026年5月11日前: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完成所有材料初审,向各单位反馈修改意见,各单位同步完成材料修改完善。

(三)2026年5月13日前: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开展验收评审,各承建学院、相关部门根据评审意见完成材料最终修改定稿。

(四)2026年5月16日前:完成所有验收材料的签字、盖章、PDF版规范制作,同步完成特色骨干大学自评报告终稿编制与校内审定。

(五)2026年5月17日前: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完成全部验收材料的正式报送工作。

   材料报送地点:科学校区办公楼501室;

   联系人:陈刚、吴磊

   联系电话:0371-86608256;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kjsbgs@zzuli.edu.cn。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主体责任。各承建学院、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期末验收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和经办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按期完成。

(二)实事求是,规范填报审核。严格对照建设规划、省厅验收标准开展自评,所有数据、成果、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各单位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彰显建设特色。自评报告和成果梳理要聚焦建设核心目标,突出标志性成果、特色亮点和建设实效,精准对标建设任务,客观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6年4月30日

1.关于开展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群)暨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培育学科(群)建设成效期末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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