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现就2026年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进行廉洁提醒、响敲警钟,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防“节日病”。
二、严明纪律红线,筑牢廉洁防线
全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自觉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时代新风,摒弃陈规陋习,以清廉本色引领文明节俭祭扫新风尚,强化底线思维,严守纪律规矩。节日期间,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本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3.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低俗奢华活动;
4.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支付凭证或以各类电子红包、网购邮寄等方式“隔空”收送节礼;
5.严禁组织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聚餐、请吃、吃请。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节日期间,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监督“前哨”“探头”作用,主动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持续加大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四风”问题突出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