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26〕54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学校将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以下简称“省级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6年省级教学成果等级评定评审,本科高等教育设置评定总数600项,其中特等奖60项、一等奖240项、二等奖300项,评定工作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二、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彰显实践性与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坚守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注重应用推广,推动教学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的整体提升。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需经过省级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2025年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每所学校可在限额内推荐1-2项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但未能列入省级教改鉴定的校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学成果。
2.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 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4.严格执行申报限额,同一申报人累计参与不超过 2 项(主持限 1 项),不得跨类别重复申报(不得同时申报本科、研究生类)。推荐教学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低于限额的 30%,校级领导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限额的 20%。多单位合作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统一申报,同一高校内容相同或高度相似的成果限报 1 项。
四、材料报送
申报成果应报送如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书》(见附件3);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5000字左右);
(3)相关国家级、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文件;
(4)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公章);
(5)代表性教学研究论文(限 5 篇)、著作(限 2 部);
(6)成果及主要完成人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证书;
(7)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限 5 篇,须为纸质媒体或官方网站);
(8)教材类成果须提交样书1 册及电子文档(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精选内容,PDF 格式,不超过 50 页,限 5 部)。
上述纸质材料第1项《申报书》单独成册 6 份、第2-8项材料按顺序合装成册 1 份(要求见附件5)、汇总表 1 份(见附件6),于2026年4月7日下班前报送至科学校区办公楼216房间(纸质版和电子版)。学校完成推荐评审后,另行通知相关项目在线填报《申报书》,导出签字盖章。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填报网址:jgxm.hao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6608239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6年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参考标准.pdf
附件3: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书.doc
附件4: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doc
附件5: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doc
附件6:2024年度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课程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