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初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设备检查维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5-02-15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中心):

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实验秩序,有效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平安,现就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初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仪器设备实验前检查维护及相关实验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4〕825号)要求,树牢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全方位筑牢实验安全防线。切实将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完成好,为平安校园建设筑牢安全稳定之基。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1.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处置和特种设备的备案、规范使用,注重排查实验用电、用气、用水安全隐患,全方位不留死角。

2.各学院(中心)要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及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实验教师到岗、仪器设备运行正常且使用安全、运行保障机制畅通;要在开展实验前强化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实验安全意识。实验室各类实验人员(本科生、研究生、教师及其他研究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前,需由实验室负责人或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实验室布局、危险源、应急处置、消防通道等),指导学生掌握各类实验的安全操作规范。

3.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各学院(中心)应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消除仪器设备尤其是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高压灭菌锅、气瓶、气体发生器、反应釜、储气罐、起重机械等承压承重设备及各类设备的安全附件应及时检验校验;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及维护维修工作,长期停机仪器设备应及时进行开机调试;对本学期实验教学使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进行实验试做,以确保新学期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4.强化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与共享。各学院(中心)要主动推动大型仪器设备的全面开放共享,提高设备利用率。认真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全面排查大型仪器设备的性能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大型仪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后,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中的各项信息,并做好每台大型仪器设备的年度使用情况相关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

5.规范耗材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各学院(中心)务必做到实验耗材及化学品的规范采购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做到随用随购、减少库存量,科学分类、规范储存,账物相符、领用手续齐全、使用记录规范,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务必做好“五双”和“两双”管理。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类化学品总量需符合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工作。实验室运行过程中遇到的紧急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

6.做好实验室场所消防安全与检查。各学院(中心)要认真检查实验室内和所属楼栋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配备并处于有效期内,走廊、疏散楼道等是否有设备杂物堵塞影响应急疏散。及时做好应急喷淋设备、应急药箱、危废应急吸附材料配备与检查,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熟练掌握应急技能。

7.特别提醒,假期停用贴封条的实验室,务必于2月21日前启封,通风换气,完成水、电、气等安全检查和环境清洁。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2.认真开展自查与整改。各学院(中心)要认真组织自查,认真对标查找问题,特别是在前期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完成,实验室针对本学期开学工作做了哪些具体安排和部署,准备是否充分并落实到位。

3.建立长效机制。各学院(中心)要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实施演练,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积极构建实验室安全和设备管理使用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期初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设备检查维护应在2月21日前完成,并及时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和仪器设备问题情况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215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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