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和国防教育专家的通知》(教体卫艺函〔2024〕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专家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卫艺工作,规范和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展演展示、社会实践、竞赛评审等活动。通过建立全省学校体卫艺专家库,增强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实现学校体卫艺各项工作决策科学、组织高效、过程安全、推进有序,保障全省学校体卫艺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二、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我校在岗在位的工作人员或教师。
三、推荐标准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业务能力精湛。长期从事本领域工作,系统全面掌握本领域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过硬,在本领域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权威和知名度,热爱学校体卫艺事业。
(三)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和各种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四)工作作风扎实。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作风严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善于学习新知识,积极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本领域发展现状,分析工作形势,能够经常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无违纪违规行为。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和学术等活动中,无违背法律法规、学术规范和道德准则的行为,未受到过党政纪处分和法律处罚。
(六)职称年龄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有意愿、有能力承担相关工作。
四、工作职责
推荐的专家经省综合考核后,进入专家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参与有关政策制定。参与全省学校体卫艺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及完善。
(二)参与重要竞赛评审活动。参与全省学校体卫艺方面的竞赛评审活动。
(三)参与展示展演活动。参与全省学校体卫艺方面的展示展演活动。
(四)参与调查和理论研究。参与全省学校体卫艺方面的调查及理论研究等。
(五)参与培训和宣传工作。参与全省学校体卫艺方面的相关培训及宣传工作。
五、推荐类别、项目、数量和程序
(一)推荐类别
分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五个类别。
(二)推荐项目
1. 体育推荐项目为:足球、篮球、田径、乒乓球、网球和其他六类项目。其中,其他类项目内容包括:排球、游泳、羽毛球、武术、毽球、跆拳道、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科技体育、舞龙舞狮、赛艇、跳绳、校园冰雪、棋牌、智能高尔夫、击剑、轮滑等。
2. 美育推荐项目为:音乐与舞蹈、美术与设计、公共艺术、其他四类项目。其中,其他类项目内容包括:戏剧、朗诵、书法与篆刻、艺术理论、摄影、编导等。
3. 劳动教育推荐项目为: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三类项目。
4. 卫生与健康教育推荐项目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健康教育与健康管理、心理卫生健康和其他四类项目。其中,其他类项目内容包括:近视防控、急救教育、校园疾病防控等。
5. 国防教育推荐项目为:军事教学、军事技能训练二类项目。
(三)推荐数量
每类项目推荐2名专家。
(四)推荐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真填写《河南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国防教育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和《河南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国防教育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10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1和2 纸质版报送至教师发展科(科学校区办公楼528),电子版发送至jspxk@zzuli.edu.cn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瑞 戎璐 联系电话:86608205
附件.doc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