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和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15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驻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23】26号),确定大学生参加2023年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为380元/人/年,实行按学制一次性缴纳至毕业年度。因上级政策原因提高缴费标准的,大中专学生个人不再进行补缴。近期学校会进行代扣代收,请知悉。
校医院
2023年9月2日
附:在校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摘要(详情见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
1.医保待遇期
2022年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新生,按学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即符合“立缴立享”条件,可以自2023年9月1日起享受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直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止。
2.在郑参保大学生医保全国就医无异地(“全国漫游”)
在驻郑高校参保的大学生在国内城市就医,均无需备案,可直接在住院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大病保险费用,待遇水平与在郑州市域内就医时完全一致。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住院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直接结算”的,可在返回郑州后办理手工报销,待遇水平保持不变。
3.大学生医保年限折算职工医保年限
大学生毕业后参加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在校期间连续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按照每足额缴纳1年居民医保折算6个月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标准进行折算,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缴费四年折算为两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4.大学生就业转灵活就业参保不设等待期
驻郑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在郑州市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次月即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设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