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中层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3-06-15   浏览次数: 5432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中层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全体中层领导人员

二、填报要求

1.准确把握填报内容。今年中央新修订了规定》,对报告事项作了调整完善,新增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子女的配偶移居国(境)外情况,涉及房产、投资方面的事项要求报告委托代持、隐名投资情况,将报告事项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和领导干部涉外行为管理工作相衔接等。依照《规定》,中组部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作出修改,补充优化了相关填报内容和填报说明。

填报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报告表》“填表须知”和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以及《提醒卡》(提醒卡对政策变化情况和易错易漏点进行了梳理)中各项说明,并与家人进行充分沟通核实核准有关信息,确保准确完整填报

2.严格按照要求报告按照上级要求,2023年按首次报告要求填报。写时字迹要工整,易辨识方便录入信息。事项较多填写不下时,可复制相应事项的表格,另附页填写。《报告表》和《提醒卡》须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无需他人阅签,填好后用信封密封。

3.配合做好核对校验工作。组织部《报告表》填报内容录入系统后,导出并打印《报告表》,经填报者本人核对、签字后,上传数据,配合做好信息核对工作,确保录入信息与填报信息一致。

三、其他要求

1.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如实向组织报告本人及家庭有关事项,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自觉接受监督。

2.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准确领会和把握中央有关政策精神。

3.各单位负责人要督促本单位中层领导人员按时完成填报工作,619日前将《报告表》及《提醒卡》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科学校区办公楼432房间联系电话86608055)。

4.本次集中填报后,如发生需要及时报告事项的(参照郑轻大党组〔2021〕29号文件),请按有关要求及时向党委组织部进行报备。

 

                                  党委组织部

                                   20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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