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3-05-23   浏览次数: 5445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安全〔2023〕167号)要求,从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师生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50条具体措施,全面落实校属各单位主体责任、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推动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落实落细安全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履行安全法定职责,推动教师员工落实安全岗位责任,校属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明显加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业务主管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管理,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校属各单位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组织安全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校属各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业务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坚决克服安全管理“宽松软虚”。在全面落实安全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将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上,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改善安全条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管理,变事故处理为事前预防。

2.研究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领域每月至少1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或者暂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措施、期限、责任人,并按照职责分工向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同类事故隐患;业务主管部门要学习研究本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并指导好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落实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人员(包括外聘人员、“三保”人员等)的安全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指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按照“谁招请人员,谁负责任”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针对学校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协议、安全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活动纳入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突出重点领域安全排查整洽,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教育系统内外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教训,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和易发多发安全事故事件的领域和环节,重点排查整治消防、食堂食品、房屋建筑、燃气、危险化学品、设施设备、校车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严防自杀自残、未成年学生溺亡、校园欺凌以及涉校涉生极端事件,切实做好反恐防范、扫黑除恶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教育培训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高危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主动落实安全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组织岗位培训,保证相关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相关业务部门要利用自查自改阶段时间,制定安全检查清单和检查手册,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要求和责任,及时开展安全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下旬)。制定印发学校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2023年8月底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完成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监督管理(2023年11月底前)。业务主管部门聚焦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一线开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推动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各单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并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开展督导检查。相关业务部门在抓好自身自查自改的同时,要适时对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三)严格问责问效。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本领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盯牢盯死隐患整治,防止当“二传手”和“甩手掌柜”。

请各单位、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自本月份起,每月30日前上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问题台账(见附件),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前、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和排查整治进展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王卓    86608510

        :bwc@zzuli.edu.cn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问题台账.docx

 

 

 

              郑州轻工业大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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