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防火的温馨提示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3-04-28   浏览次数: 3423

广大师生员工:

3月17日,沈阳市铁路实验中学食堂发生火灾,造成2人受伤;4月18日,北京长峰医院发生火灾,造成29人遇难。此外,我省火灾发生频次较去年也有所增加,其中电气因素、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居多,火灾形势不容乐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温馨提示如下

1.管理好火源、热源教学区、实验室、家属区用电用火要严守操作规程,妥善保管火源、热源;使用发热体要远离可燃物。

2.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不要躺在床上或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抽烟后及时将烟头熄灭

3.禁私接乱拉用电线路,室内连接电源严禁缠绕床铺书桌和易燃物;严禁私搭乱建临建板房,建筑物附近严禁堆放可燃物品;严禁使用铜丝、导线代替保险丝。

4.安全使用电器严禁多个电器合用一个插座,要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多个大功率电器;严禁边充电边使用手机,充电完毕应及时取下充电器。

5.注意外出安全外出一定要锁好门,关好窗,出门前做到“四查”,即查看气阀是否关严、电闸是否拉下、电源插头是否拔下、易燃物是否安全。

6.不在宿舍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私自拆改线路电器设备、焚烧杂物、做饭,不在宿舍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磁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离开宿舍应关闭电脑、饮水机等电器,拔掉电源插座,做到人走电断。

7.不私自挪动、损坏宿舍楼内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安全标志等消防设施,或将其挪做它用。

8.严禁在学生宿舍楼道内堆放杂物,堵塞、阻挡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故障、丢失的或宿舍内存有火灾隐患的,要及时向保卫处和宿舍管理员报告。

9.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远离火灾。

 

 

 

                保卫处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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