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2]4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新一批省派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2]45号)要求,我校2020年1月派驻濮阳市台前县清水河乡清东村第一书记任期将至,现就做好新一批省派第一书记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第一书记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原则上从副处级以上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
二、选派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过宣传动员、个人报名、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学校党委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建议;初步人选情况与省委组织部沟通后,学校党委研究确定选派人选。
三、职责任务
新任第一书记要在乡镇党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 “五星”支部引领乡村治理,支持和帮助村党支部进一步明确创星目标、完善创星举措、激发创星干劲,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和群众扎实推进支部过硬村、产业兴旺村、生态宜居村、平安法治村、文明幸福村建设,确保驻村期间创成“三星”以上支部,力争创成“五星”支部。
四、任职管理
1.新任第一书记2022年10月底入村,任职期限一般为2至3年,不占村干部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任职期间,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原则上不承担校内工作。驻村任职时间视作基层工作经历。
2.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坚持以县乡管理为主,多方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河南省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3.第一书记考核实行半年评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制度。半年评议由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开展,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由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第一书记参加学校年度考核,考核等次根据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的推荐意见和学校跟踪管理情况研究确定。
4.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学校定期安排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适当生活补贴,帮助解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部署,积极推荐符合条件要求、能力素质强的优秀干部报名参加。
2.党员中层领导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踊跃报名,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挑选,到基层一线磨练意志、砥砺品质,提高本领。
3.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于2022年9月29日(周四)前将本单位报名推荐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党委组织部(科学校区办公楼430,联系电话86608056)。
党委组织部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