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接所属税务局通知,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人群压力,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延续实施。现将相关个税优惠政策的说明如下:
(1)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2)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
根据上述政策,我校将在2022年至2023年继续执行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收优惠政策,特此说明。
财务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