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的一系列相关通知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核查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教学函〔2021〕4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
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核查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服务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具有关键意义,就业数据保真是就业统计工作的底线,是不可触摸的“高压线”。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安排,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到作风务实、核查到位。
二、严密组织,精细实施
7月中下旬教育部将开展就业统计核查专项活动,重点核查灵活就业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单位。9月初,教育部将会同国家统计局,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开展抽样调查,向毕业生本人及用人单位核查就业情况,届时教育部将同步在“学信网”开通“毕业去向查询反馈功能”,并向所有2021届毕业生发送核查通知信息。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抽样调查。学校将开展全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抽查,重点核查灵活就业和毕业生在学信网上反馈问题数据。
各学院要按照就业核查时间节点,即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组织开展自查,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到每位毕业生就业材料,尽快对本校已签约毕业生进行逐人、全员全面核查。如发现问题,相关学院需在7月11日前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纠正数据,切实做到就业精准、真实。
三、明确责任,及时反馈
各学院相关领导要靠前指挥、就业专职人员要抓好落实,切实履行这项工作的政治使命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坚决杜绝统计数据弄虚作假。
对于举报查实或抽查出问题的学院,要保持好及时对接和沟通反馈,按照要求形成书面情况说明,经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到邮箱)。
联系人:石庆庆
联系电话:86608155
电子邮箱:jiuye1977@126.com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