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电子显示屏(包括 LED 显示屏、电子告示牌等)及其控制主机、系统的管理,保证电子显示屏及其控制系统的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健康有序的校园网络传播秩序。根据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现对各单位管理的电子显示屏进行备案管理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各单位管理,用于支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电子显示屏,包括LED显示屏、电子告示牌等,以及与其相关的控制主机、控制系统的备案。
二、备案安排
各单位应摸清本部门及其下属科室、 实验室、课题组等建设、使用和管理的电子显示屏及其控制系统的配置及运行情况,并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校园电子显示屏备案汇总表》,于6月21日前,报党委宣传部(科学校区办公楼416田文老师处)。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备案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到宣传到位,统计全面,信息准确。
2.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安全责任人,做好发布内容审核与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把好内容审核关,严禁发布有损国家、社会、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
3.各单位主管领导要加强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及系统的管理,对所属电子显示屏及系统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核实排查。对新增或变更的电子显示屏及系统,及时到信息化管理中心更新备案信息。
4.对于可以单机运行的电子显示屏,应断开网络连接,关闭无线连接功能,减少网络攻击的可能。对于确实需要联网管理的电子显示屏,应在控制主机安装杀毒软件,开启设备防火墙,关闭非必要端口,切实落实防入侵、防攻击等网络安全保护措施。
5.校内各类大屏由党委宣传部和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统筹管理。党委宣传部负责大屏建设审批、内容审核,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信息资产备案和安全事件应急处理。
四、联系方式
党委宣传部:田老师 13938131985
信息化管理中心:邓老师、徐老师 86608607
附件:郑州轻工业大学校园电子显示屏备案汇总表.docx
党委宣传部 信息化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