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9-08-30   浏览次数: 1176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9391号)(附件1)文件要求,教育厅将对2017年度立项的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考核验收,对2018年报送教育厅备案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核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1.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请各院部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附件3),根据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任务书目标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并填报《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表》(附件4)。

2.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请各院部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附件5),对认定达标的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自查,并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自查表》(附件6),并做好复核验收准备工作。

二、验收方式

1.教学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组织安排本单位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自查,并做好相关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学校复查。在院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安排专家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查。

3.教育厅考察验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9391号)的安排,教育厅将于10-11月份安排专家组来校进行实地考察验收,重点考察基层教学组织的经费投入及使用效益,有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基层教学组织检查验收工作,认真组织相关基层教学组织做好自查和材料准备工作,并完成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

2.请各教学单位将《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自查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于917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科学校区后勤楼216室),电子材料发送到jxknew@zzuli.edu.cn

联系人:陈庆涛,电话:15903661031

 


附件1 关于做好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2017年度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及2018年备案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名单.xls

附件3 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 (试行).doc

附件4 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表.doc

附件5 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doc

附件6 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自查表.doc

 

 

教务处

20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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