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结项工作,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省科技厅拟进行2019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结项工作,现将通知转发如下:
一、受理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到科技处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时间如下:
第一批受理时间:3月15日—3月20日;
第二批受理时间:6月15日—6月20日。
二、受理范围
2014年及以后年度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其中,2014-2016年度立项的项目,明年起不再受理。
三、结项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科技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上传附件材料。
(二)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项目结项原则上采取委托结项的形式进行。对于高等院校承担的项目,由高等院校组织结项并出具专家意见;对于企业、科研院所承担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结项并出具专家意见。
(三)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传专家意见,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无问题后提交。
(四)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的PDF文档进行打印(一式三份),先后报送科技处计划科、省教育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以院系为单位由科研秘书报送科技处审核。
四、材料要求
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2、专家出具的结项意见(要求外单位、同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不少于5位);
3、对于项目参加人员与申请时发生变动的,需要由主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
4、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复印件;
5、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
6、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
7、财务结项要求请参照《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
五、报送地点
东风校区东二楼236房间
六、联系方式
我校科技处计划科:63556283
联系人:李宝珍,马贺,孟颍辉
科技处
201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