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9-01-17   浏览次数: 1215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20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就业创业工作的内涵和水平,组织开展好2019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申报工作

(一)基本原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坚持研以致用、适度超前、有所创新;坚持诚信、公开、公正;坚持遵守知识产权规定。

(二)选题范围和课题类别

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者可根据《2019年度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和工作实际自行申报,课题申报类别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申报重点课题要根据《课题指南》中“重点课题”所列题目进行选题论证,申报一般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中“一般课题”所列研究领域自行确定研究题目,研究时限均为1年。

(三)2019年度课题申报

1.申报方式

课题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线下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申报要求

申报重点课题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1)选题需立足新时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2)负责人从事就业创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主持过厅级以上课题(须提供工作证明、职称资格证、厅级以上课题结项证书复印件各1份);(3)课题组成员须由校内外及相关行业企业等方面人员构成,从事就业创业方面相关工作,并具有一定研究基础;(4)近3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本专业领域内较高层次的学术平台(期刊、会议等)上发表过和本研究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提供科研成果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各1份)。

申报一般课题负责人要求具有从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基础,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具体流程

1)网上申报

网上系统将于2019121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http://www.hnbys.gov.cn访问系统;课题负责人注册登录系统(如已注册,请直接登陆;如未注册,请点击“注册”,选择教师类型用户,填写账户信息注册),登陆后填报立项申报材料,并提交,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3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将个人申报材料(1份)报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315日,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遴选10项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二、2018年立项课题结项工作

各二级学院督促已立项课题(教学〔2016426号、教学〔201742号、教学〔2018548号公布的立项课题)按时结项。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可适当延长,完成期限一般为13年。

(一)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课题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课题,其最终书稿已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论文的课题已正式发表,字数不少于6000字,且在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开期刊上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课题,字数不少于10000字,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应用价值)或专家鉴定意见原件。

(二)提交材料清单

1.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须提交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文章、封底复印件;

2.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须提供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

3.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提供研究报告打印件、专家鉴定意见原件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并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相似性超过百分之15%的将不予结项。

4.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会同科技处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导出《结项申报汇总表》。

5.著作、论文原件交由科技处审核,将《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结项审批书》及其它复印件、专家鉴定原件、采用部门证明原件、相似性检测报告、课题立项时的《申报表》一式1份装订成册,与《结项申报汇总表》一并报送。

6.重点课题结项在提供以上材料的同时,还需进行现场答辩,到期不能结项的需要进行中期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准备另行通知。

(三)申报及纸质材料报送方式

结项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材料报送方式、装订方式、报送时间与2019年课题立项申报要求相同。

(四)其他事项

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事项,须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填写《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学校和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提交纸质版申请(1份)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延期申请的,经批准,允许延期1年;逾期1年或到期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者,给予撤项处理,不予结项。

三、第十二届全省就业创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一)参评对象

现从事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人员(含教育行政、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

(二)评选内容

论文评选以促进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为主题,突出新时代毕业生就业创业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政策、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及实践、以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内容要围绕新形势、新常态下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最新理论、最新实践及亟需解决的问题展开,加强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完善、中外就业创业教育比较、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就业创业师资队伍建设、职业发展教育学科建设、就业指导内涵建设、毕业生“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调问题、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的毕业生供需变化研究、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素质提升、毕业生就业精准服务、大学生参军入伍、毕业生就业市场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大中专院校创新创业评价机制、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研等方面研究。

(三)报送要求

1.推荐论文必须选题新颖、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语言凝练,具有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鲜明时代感。

2.参评的尚未发表的论文,须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相似性超过15%的将不予受理。已发表的论文须是201710月份以来发表的文章。原则上参评的论文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每人限报一篇论文,每篇文章作者不超过三人(已发表的论文以署名作者为准)。

(四)申报及纸质材料报送方式

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材料报送方式、装订方式、份数、报送时间与2019年课题立项申报要求相同。

四、相关事宜及要求

1.学校将按照“依靠专家、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公正评审”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材料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

2.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对存在报送虚假消息或审核不严的,取消所在单位申报资格。

3.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精心组织。课题及论文申报人员要深入研究,大胆创新,用理论指导实践,进一步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内涵,形成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与科研工作的良好氛围,以确保取得高质量、高水平的成果。

4.教育厅将根据整体评审情况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拟获奖名单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教育厅发文公布,颁发证书。参评就业创业研究成果严禁抄袭,获奖后若与他人发生版权纠纷,其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确属抄袭的,取消其所获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联 系 人:闫国君    0371-86609553

附件:2019年度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指南.pdf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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