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申报高一级职称科研业绩审核说明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9-01-07   浏览次数: 1229

一、基本要求

1.本次职称科研业绩审核材料报送及审核流程同2018年度科研工作量审核相同,要求申报人登录我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202.196.0.253进行个人科研成果登记,二级单位对本部门人员所填报的科研成果进行网上审核认定,科技处进行终审认定。

2.所有书面材料由各单位指定专人统一报送,并提供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汇总表

3.提供用于纸质审核的《评审简表》1份,表中的科研业绩材料应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同时,提供用于支撑所填内容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后退回);

4.关于科研业绩认定标准问题,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和学校人事处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5.关于争议的解决途径。本着公平公正、为教师利益考虑的原则解决材料审核过程中存在的争议问题。任何有争议的问题,需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拿出初步意见、主管或主要负责人持相关材料同科技处等部门沟通解决,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原则上不越级接受个人的诉求。

二、论文部分说明

1特别注意,所有的论文级别只能标注SCISCIESSCIEIA&HCICSSCI(不含扩展板)、CSCD核心库(不含扩展库,提供证明)、中文核心、新华文摘收录(不含电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不含电子期刊)、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收录(不含电子期刊)等,其他论文级别暂不能标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CSSCI期刊和CSCD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的版本为准。

2.所有论文收录应附检索、收录证明(国内具有检索资质机构和我校图书馆出具的证明均可)

3.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除特殊要求(如中级职务)外,论文作者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三、著作部分说明

1.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2.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应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

四、奖励部分说明

1.国家级奖励: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2.省级奖励: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五个一工程”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发展研究奖;

3.厅级奖励:省辖市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省级政府部门按照评奖管理办法评选的成果奖励;

4.材料要求:个人获奖证书、表彰文件;获奖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原始文件;

5.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项计算一次。

五、科研项目部分说明

1.  项目来源:省辖市以上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以及受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机构(国家自科、社科基金委等)正式下达或批准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其级别以下达或立项时确定的级别为准;

2.  项目完成的标准:通过结项验收或通过鉴定(提供结项证书、鉴定证书);同时应提供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结项验收报告;

3.  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要求:阶段性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

4.  横向科研项目要求:按文件规定执行,特别强调,需要认定为一定级别纵向课题的,需提供认定报告。

5.  决策咨询研究报告需提供决策部门公开发布的文件及其相关材料;

6.  专利需提供专利申请书、说明书和专利证书;专利转化需提供转受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需经过评估的,还需提供评估报告);

7.  项目主持人的界定:明确为“第一负责人”,以证书和有关文件为依据。

六、需提供材料

1.提供个人亲笔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一份。(见附件)

2.评审简表1份。

3.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职称评审科研材料审核地点:科技处成果科(东风校区东二楼229室)

联系电话:63627287

个人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 (2018).doc  

科技处

2019-1-7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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