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情况
1.填写内容
教育教学奖励包括: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与教学技能竞赛相关的奖励(如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微课教学比赛、教学技能竞赛等)。请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对中级,高级职称等不同类别对教学技能竞赛奖励的级别和等级的要求进行填写。
2.填写格式
填写时应注明时间、颁发单位、获奖名称、等级等信息。
如:1、2016年获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质量考评优秀;
2、2016年08月获河南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
二、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理论课教学任务到教务处教学科审核。实践教学环节任务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学年数根据个人学位和申报职务情况确定。最多填写近5年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分学年填写。
1.学年格式
按学年分别填写,格式按“xxxx.xx至xxxx.xx”,如2011.09至2012.07。
2.课程格式
每门课程占一行。
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名称要按人才培养方案中名称准确填写,并注明计划学时(实践环节注明周数)、专业班级、学生人数。
如:
高等数学(56学时,高分子15-1、2班,120人)
大学生素质概论(30学时,全校选修,200人)
指导毕业设计(18周,高分子13-1班,3人)
3.年均课时数
年均课时数为总学时除以学年数。
三、教学效果评估情况
教学工作综合考核采用百分制,实行院(部、中心)、学校、学生评教三级考核,按3:3:4的比例加权产生总分。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教学综合考核结果须达到优良(75分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须达到良好及以上(75分及以上)。教学效果由考核结果确定。
评审简表此处本人不填,由教学科统一填写。
四、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本专业代表性论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涉及到填入该栏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由教务处负责审核。申报教师到教务处审核教学业绩(评审简表)时,将教学研究论文、论文检索页和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检索页等证明材料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科,缺少将不予审核。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五、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教学部分)
涉及到教育教学方面需填入该栏的内容由教务处负责审核。涉及的内容包括:
1.通过鉴定的教改项目;
2.教学成果奖;
3.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包括: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示范教学课程等。
4.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的奖励。
请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对中级,高级职称等不同类别对上述内容等级的要求进行填写,原则上不符合要求的无需填写。
六、其他
申报实验系列教师的“教学效果”已按照教务处相关通知进行了考核。实验系列教育教学方面的其他材料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审核材料时请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材料审核地点:东风校区东二楼一楼114室。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学科,电话:63556884。
请如实填写上述内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影响其参加职称评审,责任自负。
教务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