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近日,教育部高教司下发了“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59号)(详见附件1)。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374家企业支持项目16151项(详见附件2)。
一、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分为新工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联合基金等,涉及我校所有专业。
二、申报形式
申报形式为自主联系企业、自愿申报。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学院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加强宣传,组织师生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积极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并注重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进一步推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时间紧,将于2019年1月25日截至。请各教学单位从即日起对师生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首先认真查看项目简介,找准申报项目方向;其次根据项目指南及早与相关企业联系,明确申报重点;第三,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提交申请报告;第四,加强与企业联系,关注项目评审进度;第五,重视项目过程管理,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聚集资源和积累经验。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docx
附件2 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pdf
教务处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