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8-12-13   浏览次数: 625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19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931日开始,32016时截止(316日、17日照常办公,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注:为便于相关后续工作的整体推进,我校申请书提交时间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在内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于36日前将定稿的纸质申请书交科技处计划科,进行二次形式审查;项目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情况修改后于310日前完成申请书在线提交,并打印与提交的电子版版本内容一致的纸质申请书。请各单位务必在313日前将本单位的纸质申请书统一交至科技处计划科。

2.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和依托单位予以关注。

2.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3.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5.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956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一级申请代码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数理科学部

A04

物理学I

化学科学部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生命科学部

C07

细胞生物学

地球科学部

D05

大气科学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E01E06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信息科学部

F04F05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管理科学部

G03

经济科学

医学科学部

H16

肿瘤学

(六)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010-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010-62317474

财务咨询

010-62327225

010-62329112

010-62326760

各项目类型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010-62327230

010-62325557

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

010-62328623

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

010-62327015

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919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929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552

办公室

62327087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四)材料接收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校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贺  李宝珍 

联系电话:63556283

科技处

20181213

详细内容请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46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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