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营造履职尽责、务实重干、纪律严明的工作氛围,提升工作效益。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十不准”,增强纪律意识
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2.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看电影、玩游戏和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3.不准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制造和散布谣言;
4.不准不执行组织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
5.不准派人代会,无故缺会或迟到早退;
6.不准以工作忙为由,拒绝前来办事人员的合理服务要求;
7.不准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8. 不准对广大师生态度冷漠生硬、语言不文明;
9.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和值班时间饮酒;自觉抵制“酒局圈”;
10.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
二、健全三项制度,规范工作行为
1.日常考勤制度。严格签到考勤,负责签到人员要如实记录汇总考勤情况,定期向人事处上报;
2.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因事(病)不能按时上班者,必须事先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的一律视为旷工;
3.去向告知制度。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要告知去向。
三、搞好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同时,要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纪律,改善工作作风。
2.建立监督机制。学校不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党办、校办、人事等相关部门人员对各单位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对单位负责人问责。
郑州轻工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