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人员兼职管理办法》(郑轻院党〔2018〕103号)文件要求,现就中层领导人员兼职审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批程序
1.符合兼职规定的,本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人员兼职审批表》,由本人拟兼任企业或者社会团体出具兼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组织按规定进行审核,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2.不符合兼职规定的,个人须辞去所兼任职务。
二、备案对象
按照上级要求,2018年5月对我校中层领导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进行集中清理,上报组织部的兼职人员。
三、材料报送
1.符合兼职规定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人员兼职审批表》(见附件),经主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意,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统一审批。
(2)兼职机构的基本情况。企业包括经营范围、成立时间等;社会团体包括登记事项、宗旨、业务范围和成立时间等。
(3)兼职机构现任领导干部名单、章程、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兼职机构出具的邀请函。
2.不符合兼职规定的,需提交个人辞职申请和兼职机构同意辞职的复函。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以上材料于10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党委组织部(东风校区办公楼314房间)。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人员兼职审批表.docx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