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管高校廉政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各单位要在学校党政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各级工作人员的办公用房进行复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复查工作的落实。
在两校区范围内每人只能使用一处办公用房,在一校区有办公用房的,在另一校区要联合办公。集体办公确因房屋结构无法改动等特殊原因超出标准的,须报学校规范党政办公用房领导小组审定。除教学单位外,其他单位原则上不得配置服务用房。各教学单位腾退出的办公用房,自行调整为教学科研学生服务用房;各职能部门腾退出的办公用房,由学校统一调配使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握标准。将现有办公用房情况统计表,于2018年7月13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学校规范党政办公用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国资处邮箱gzc@zzuli.edu.cn。
党政机关各级工作人员使用面积标准
适用对象 | 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
正处级 | 18 |
副处级 | 12 |
处级以下 | 9 |
联系电话:63557388
联系人:海 泽
郑州轻工业学院办公用房情况统计表.docx
学校规范党政办公用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