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8年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部门: 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6-04   浏览次数: 1255

经学校研究,我校2018年选派人员赴河南省各市、县及省外开展招生宣传。

一、招生宣传人员推荐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有意从事招生宣传工作的在校教职工;

3.在河南省内学校(高中)具备一定的资源优势;

4.有此项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推荐。

二、工作职责

1.按时参加招生宣传工作的培训,掌握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宣传工作的内容要求,了解和掌握学校的基本情况;

2.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在宣传工作中积极回答学生及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主动提供高考政策、信息咨询服务;

3.对宣传工作认真负责,不畏困难,广开思路,创造条件,能主动从学校的学科优势、培养特色、师资力量、科研水平等方面宣传学校优势;

4.服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调配,保证招生宣传工作的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宣传的各项工作;

5.每场招生宣传工作结束后,及时向招生办公室提交总结及相关资料(包括咨询现场照片或者视频资料等),积极提出招生宣传工作需要改善的地方。

三、招生宣传时间

赴全省各地(市)招生宣传定于6月18日—7月2日。赴省外宣传时间随各地咨询会时间安排(去省外人员需去省内宣传,从其中选定)。

四、招生宣传人员名额分配

院(系)

名额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10人

机电工程学院

10人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10人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烟草科学与工程学院)

10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10人

艺术设计学院

6人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0人

政法学院

4人

外国语学院

5人

国际教育学院

4人

软件学院

4人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4人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4人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4人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6人

体育系

3人

机关职能部门、教辅部门

不限


以上人员请于6月8日12:00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招生办公室(东一楼102室)

五、培训与派出

所有招生宣传人员,经研究组成宣传工作组,指定一名负责人,出发前进行统一培训,按规定时间前往负责地区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六、要求

1.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要经过认真的培训和学习,了解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学院、学科的最新发展和动态。严格遵循国家教育和招生政策,以本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为依据,做到宣传口径与政策一致,各院系(二级学院)与学校一致,要区分政策规定,专家探讨与个人意见的界限,不做片面宣传和解释,以免造成误解。

3.须遵守学校招生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4.有招生工作经验或能回原籍宣传的老师优先推荐和选派。

5.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客观,准确,全面地介绍情况,认真负责的回答问题,不得无原则的对考生承诺。

6.应安排素质高、业务熟的工作人员,并提前进行政策把握、服务态度和业务技能培训。

7. 须严格遵守《郑州轻工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4日

附件:2018年招生宣传工作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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