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7年学校大事记相关材料征集工作上学期末已开始,目前还有部分单位未报送相关材料,请尚未提交大事记材料及所获荣誉统计的单位尽快将材料报送档案馆,以确保学校大事及所获荣誉记录的准确性和完备性。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方式:各单位、部门通过E-mail发送至: dag@zzuli.edu.cn。
一、时间跨度
2017年学校大事记和荣誉统计材料的时间跨度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大事记内容
1.学校成立、撤销、恢复、合并、更名、迁址、体制、职能和隶属关系的调整变化以及内部机构的设置与变化;
2.学校召开的重要会议;
3.学校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
4.学校作出的重要决议、决定、发展规划、部署以及发布的重要文件;
5.学校党政领导成员的任免、奖惩;
6.上级领导以及主管部门领导同志来校视察、检查工作及重要指示;
7.上级机关对学校的重要指示、决定、检查和对学校重要问题请示的批复(答复);
8.学校对下级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检查和对下级机关重要问题请示的批复(答复);
9.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中重要举措与取得的成绩;
10.重要基建工程及设施的兴建、竣工;
11.学校完成的重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重要学术论文的发表,重大发明创造等;
12.学校及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灾害、事故;
13.学校的重大外事活动(包括与国外合作的研究课题);
14.学校主办的重要活动;
15.学校及所辖范围内的知名人物的重要活动,英雄模范人物的主要事迹及其活动情况;
16.学校刊物的创办与停办;
17.学校集体和个人获得上级的各种重大奖励和荣誉称号;
18.学校与外单位的纠纷和诉讼活动;
19.学校领导人和知名人士的逝世;
20.高层次人才引进;
21.报刊、广播、电视台播放关于学校有关情况、活动的重要新闻,发表学校的文章、作品;
22.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和学制的变化;
23.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及变化情况;
24.新教学方法的试验与推广;
25.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情况;
26.学位授予点的申报与批准;
27.新的奖学金制度、助学贷款制度及勤工助学制度等重要学生管理制度的实行;
28.学校教学资质(等级)的评定;
29.重大设备的购置及重要合同、协议的签订;
30.优秀毕业生校友情况;
31.其他需要记述的大事(如招生与就业情况等等)。
三、学校及部门(个人)所获荣誉统计内容(注:此部分内容广于大事记中征集要求)
1.学校层面获得的各种荣誉;
2.学校各部门获得校外市(厅)级及以上或其他(含行业协会)的各种荣誉;
3.全体教职员工个人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部(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全国(省级)教学名师、劳模、全国(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省级)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省级师德标兵等荣誉;
4.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
5.上级工会、团组织、体育组织(省级以上)等开展的各项竞赛活动及学校学生参加各项活动获得的重要奖项。
四、编写大事记及所获荣誉统计的基本要求
1.编写大事记要按时间顺序逐条编写,按年、月、日顺序逐月记载,条目中涉及的时间要交代准确。对日期的表述,有一些规定,如:各级主管部门发出的文件,选用行文日期;会议选用召开会议的日期,会议天数则写起止日期;选自报刊的,以报道事件所指日期为准。
2.一事一条,完整记述。要交代清楚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数字要准确和详尽。
3.观点正确,内容真实。
4.短小精悍,简明扼要,无需评论。
5.学校及各部门(个人)所获得的各类荣誉统计,统计内容参见附表。
附表:所获荣誉统计表.doc
档案馆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