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政办公用房审核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7-09-15   浏览次数: 817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现状及房产出租情况审核复查工作的通知》(豫清房[2017]2号)精神,各单位要在2016年学校党政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各级工作人员的办公用房进行审核、复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复查工作的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握标准。将现有办公用房情况统计表,于2017915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学校规范党政办公用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国资处邮箱gzc@zzuli.edu.cn。学校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办公用房进行检查,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

党政机关各级工作人员使用面积标准

适用对象

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正处级

18

副处级

12

处级以下

9


联系电话:63557388  63556935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7913

郑州轻工业学院办公用房情况统计表.docx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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